每个可以表示为4n 1 形式的素数,只能表示为两个数的平方和的形式。
十七世纪伟大的法国数学家费马(1601-1665)在 1660 年左右发现了这个著名的定义
原因。 然而,它直到 1670 年才以由费马的儿子编辑的丢番图脚注的形式出版,遗憾的是没有证据。 不确定费马是否证明了这一点。
直到大约一百年后,这个定理的证明才由欧拉首先发表。 马氏定理的证明,4n 1 形式的素数可以表示为两个数的平方和”
现在有几个费马-欧拉定理的证明。 下面的证明是最简化的。
对于不熟悉数论的读者,我们将提供一些说明,这些说明对于理解这个证明是必要的,并且对于问题 22 中讨论的问题也很有用。还必须记住字母 此处和问题 22 中使用的表示整数。
两个数a和b【参考高斯(Gauss)著作】,当差能被m整除时,称同余于模m,写作:a ≡ b mod m,读作模m , a 和 b 是一致的。 例如,每个数全等于模数(modulus)m及其除以m所得到的余数,例如65 ≡ 2 mod 7。余数一词具有更广泛的含义,是指除以任意选择的商后的余数 . 例如,如果您写 65 /7=12,您将得到 –19 的余数。
在众多可能的余数中,有两个尤为重要:一个是商定余数或共同余数,为正但
小于除数; 一个是最小余数,另一个的绝对值不大于除数的一半。 例如,89/13 的最小余数为 –2。 由于 89/13=7-2/13,这也可以写成 89 ≡ –2 mod 13。
对于相同模数的同余,可以应用以下不言而喻的规则:< /p
1. 如果两个数与第三个数全等,则这两个数也彼此全等 Remain。
2. 两个全等表达式可以相加、相减和相乘。
由
A ≡ B mod m, a ≡ b mod m
得到
A ± a ≡ B ± b mod m
和
Aa ≡ Bb mod m。
(例如 A = B Gm 和 a = b gm 可以得到Aa = Bb pm (p 为整数 ) ,即 Aa ≡ Bb modm。)
3. 全等公式 a ≡ b mod m 可以乘以任意整数 g:
ag ≡bgmod m。
只有当g 是a 和b 和g 的公约数时, 模 m 只能被 g 整除,当没有公约数时。 例如,49 ≡ 14 mod 5 除以 7,得到正确的同余 7 ≡ 2 mod 5。
如果 m 的数系中没有两个数 正整数同余于模m,则数系称为模m的完备残差系。 最简单的完全残差系统是 m 个普通余数 0, 1, 2, …, m – 1 的系统,下一个最简单的是 m 系统的最小余数em>。
对于模数m,每个z 和完整残差系统中的一个数模m 且仅当一个数 全等。
下面的定理尤为重要:
定理:如果用一个与模数没有公约数的数相乘完备残差系的数,则另一个完备的 残留系统。
证明:设模数为m,a 是一个与m 没有公约数的乘数。 那么如果对于给定的残差系统由两个不相等的数x 和x‘组成,
ax ≡ ax′ mod m
成立,则根据同余规则3,必有x≡x em>′ mod m,这是不可能的。 从这个定理可以直接得出:
a 和m 同余式时没有公约数
ax ≡ b mod m
在每个完整的残差系统modm中,只有一个“根” x。
二次留数
有两个数没有公约数,如果其中一个数与某个平方数同余,另一个数为模,则这个 一个数称为另一个数的二次留数。 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平方数,则称为二次无余数。 例如,12 是 13 的二次
余数,因为 12 ≡ 8^2 mod 13; –1 是 3 的二次非留数,因为没有平方数 x^ 2,x^2 ≡ –1 mod 3。
以下是应用于奇素数模 p 的相关二次余数定理:
1。 如前所述,两个数的平方是全等的,例如,
和 y 来自 1, 2, 3, …, p – 1 在Σ系统中,选择满足(0)。 对于Σ系统中的每个x,只有一个唯一的共轭数y,(由xy ≡D mod p 和 xy′ ≡ D mod p get
xy ≡ xy′ mod p,
从这个或 y ≡ y′ mod p
y – y′ ≡ 0 mod p 。
但是,由于 y 和 y′ 都小于或等于 p – 1 , 所以只有当 y = y′ 时,两者之间的差异才能被 p 整除。)Σ x1,根据
x1y1 ≡ D mod p
确定y1,然后我们从Σ中选择不等于x1 和 y1 中的 x2 使得
x2y2 ≡ D mod p
求y2,则y2不等于 x1 或 y1。
用这种方法不断运算,直到Σ中的所有数都列在得到的同余公式中。